南京市江寧區(qū)祿口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標段編碼:JNSZ2501580-01SGGH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京市江寧區(qū)祿口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已由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以關于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寧區(qū)祿口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項目審批文號:寧經政服投資[2025]5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政府投資):10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南京江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南京江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受建設單位委托負責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擔任招標人。
江蘇建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南京市江寧開發(fā)區(qū)安瀾大道南側,飛天大道東側
2.2 招標范圍:新建5.0萬m3/d的地面式污水廠及其相關附屬設施,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廠廠內工程、進廠干管、進廠道路以及尾水管道,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 計劃工期:630日歷天
2.4 合同估算價:335000000.00元
2.5 工程規(guī)模:新建5.0萬m3/d的地面式污水廠及其相關附屬設施,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廠廠內工程、進廠管線、進廠道路以及尾水管道,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6 工程類型:市政
2.7 其他說明: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廠廠內工程、進廠管線、進廠道路以及尾水管道。
(1)污水處理廠廠內工程:新建5.0萬m3/d的地面式污水廠一座,主要包括預處理、生化處理、深度處理、再生水回用、除臭工程、污泥處理單元和其它附屬建筑物等。主要包括以下構(建)筑物:粗格柵及
污水提升泵房、細格柵及曝氣沉砂池、應急池、多模式AAO生化池、回流及剩余
污泥泵井(與生化池合建)、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濾池及反沖洗用房、接觸消毒池、尾水泵井、
鼓風機房、加藥、消毒間、污泥濃縮脫水間、生產業(yè)務用房、1#變配電站、2#變配電站、除臭裝置等。
(2)進廠管線:新建祿口機場污水干管和安瀾大道進廠管線,管徑DN400~DN1500,總長度約5.5km。其中:①東側機場污水干管:DN400,L=3564m;②安瀾大道進廠管線:DN1200~DN1500,L=1890m。
(3)進廠道路:新建進廠道路一條,路寬7.5m,長度約450m。
(4)尾水管道:新建尾水管道一根,管徑DN1000~DN1600,長度約292m;新建尾水排口,按50000m3/d進行設計,按遠期規(guī)模150000m3/d預留。綠化工程造價約1347495.49元。含直徑2米的大口徑頂管工程,屬于特大型且技術復雜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質條件:1、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級(含)以上;2、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1要求。
項目負責人資格:1、注冊建造師證市政公用工程一級(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2、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滿足正文1.4.4條要求的承諾書。
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前沒有受到黃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
企業(yè)業(yè)績:企業(yè)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0000萬元及以上且處理規(guī)模5.0萬m3/d及以上的新建污水處理廠(工業(yè)污水處理廠除外)施工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須提供加蓋行業(yè)主管部門簽章的直接發(fā)包登記表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提供的證明材料反映出相關數據或內容出現不一致時,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中的竣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的掃描件為準,且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充分反映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資格審查業(yè)績與評標辦法中評分業(yè)績可兼得。)
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企業(yè)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企業(yè)近三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五年內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與招標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2、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是被紅牌、黃牌警示的單位和責任人,并在警示期內,將作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紅、黃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3、根據《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號)等文件規(guī)定,在資格審查或者評標階段,由資格審查委員會或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資質動態(tài)情況進行核查,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或投標無效)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4、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上的單位名稱一致,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5、投標人須提供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以及社保機構出具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投標人為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金繳費證明材料(須明確繳費月份、個人姓名、繳費單位,且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若項目負責人屬企業(yè)退休人員、現役軍人等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養(yǎng)老保險金繳費證明,退休人員必須出具退休證及勞務合同,若事業(yè)編制人員需要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標人自行掃描上傳至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
6、根據蘇建函建管[2019]393號文及建辦市[2019]50號文規(guī)定,已取消一級、二級臨時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因此本項目不接受持臨時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的項目負責人投標,否則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
7、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式樣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標準執(zhí)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各投標人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證書電子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電子注冊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guī)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提供的證明材料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等相應后果。
8、提供資格審查承諾書,內容、格式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9、投標人必須簽署《施工現場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2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方和各方權利義務,同時載明聯合體各方具體的工作分工;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施工資質和施工能力,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寧易新”招標投標交易系統(tǒng)。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12-3009:30:00。
5.2 投標文件遞交方式:投標人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
5.3 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辦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方法
7.1 本標段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兩階段評標;
是否兩階段評標:是;
是否評定分離:是;
7.2 具體評標辦法:
7.3 定標方法:票決法
是否要求單獨提供定標材料:不要求
定標方法:本工程采用“評定分離”法確定中標人,定標采用票決法。票決法指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后記名票決。定標標準如下:
(1)價格因素:對所有進入定標階段的中標候選人的投標報價的合理性進行綜合考慮。
(2)投標人財務狀況:對所有進入定標階段的中標候選人的財務審計報告進行綜合考慮。提供投標人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報表附注)進行綜合考慮。(證明材料掃描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3)企業(yè)信譽:根據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進行綜合考慮。(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4)項目經理答辯:本項目對項目經理進行答辯,項目經理針對定標評委會現場討論擬定的問題進行回答,共2題。答辯題目由定標委員會針對本項目實際情況現場提出,出題范圍包括對項目實施需求的理解;項目實施中的重難點分析及過程控制等。根據項目經理答辯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定標時,項目負責人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場(定標會具體時間及具體要求將另行通知。)進行答辯(答辯時間30分鐘),項目負責人未按要求到場進行答辯的(未按要求指:項目負責人未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未按要求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現場核驗身份不通過),視為自行放棄答辯。定標方法備注:(1)定標委員會根據上述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并分別記名票決,根據總得票數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2)定標資料應按要求放入電子投標文件,格式自擬。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和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發(fā)布。
原標題:3.35億!江蘇5萬m³/d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施工招標